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公示
案件情况:2021年9月9日,西畴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西畴县莲花塘刘永香副食店进行检查,在其店里黑色塑料袋内查获卷烟7条,经营者刘永香不能提供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,经检验属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。2021年10月26日西畴县烟草专卖局将本案移送我局办理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。
处罚结果:
一、没收扣押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卷烟红河84mm(硬甲)1条、红河84mm(硬88)1条、红塔山84mm(硬经典)2条、云烟84mm(紫)3条;
二、罚款人民币贰千元整(¥:2000.00元)。
处罚单位:西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处罚时间:2021年12月8日
是否公开公示: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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